西安科技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2/28 来源:西安科技大学
一、学校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二、学校概况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的西安矿业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分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70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7个学院(部),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省名牌专业5个,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20门、教学团队1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学校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工商管理硕士(MBA)授权学科和17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 学校有本科专业52个,年均本科招生500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2400余人。已经形成以工为主,理、文、管、法、经、艺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三、艺术类专业及招生计划、学费标准、考试科目
四、招生范围 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省份如下: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五、报考须知 1.报考资格 ①符合本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②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 2.报考办法 ①在本简章公布的考点面报,不接受网报、函报; ②设有考点的省份,该省考生不可出省报考;未设考点的省份,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考,或根据所在省招生文件规定是否可以在其他省考试而定,原则上要求在学校所在地(西安考点)报考。 3.报考要求 ①考生报名时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省级招办下发的艺术准考证或艺术统考合格证,并准备三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一张用于报名登记表,一张用于校考准考证,一张合格证备用); ②考生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150元; ③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 ④考生不得重复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备注: ①考试形式均为默写(人物头像、静、景物等),所用试卷规格为8开; ②绘画工具、水粉颜料自备,食宿旅费自理。 六、录取及其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校考及阅卷评分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各省合格考生生源情况,拟定分省计划,确定校考合格线。合格证按艺术类专业总计划数的四倍比例发放,不采用按专业分别划线。校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任一专业。 3.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 ①同时获得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相关政策)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校考)合格证; ②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 除陕西籍考生外,其他省份考生在满足第3条的基础上,均按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只需参加美术类统考,按陕西省相关招生政策录取(以上录取规则若与考生所在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相矛盾,以考生所在省录取规定为准)。 5.我校于4月5日前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校考合格线,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xust.edu.cn)查询本人成绩。 6.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审和资格审核。凡发现有舞弊作假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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