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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7/13 来源: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

  长安大学2018年艺术类共招收【环境设计】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2个专业(类)。

艺术门类

美术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

招生专业(类)

按【环境设计】专业招生

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

分流专业

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专业代码

130503

130305

130304

所属学院

建筑学院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学制

4年

层次

本科

全国拟招计划数

60

55

分省拟招

计划安排

陕西省21(艺文14艺理7)

陕西省25(艺文20艺理5)

河南省7(艺文7)

河南省15(仅招艺文)

湖南省7(艺文7)

湖南省15(仅招艺文)

辽宁(艺理5)

--

--

浙江省10(不限选科)

广东省10(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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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校考

不校考

不校考

录取规则

进档后按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同分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

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总分且单科同分时按照

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

文化课要求

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达到生源省普通文理科一本控制线的90%

  1.分省计划以2018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各省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单列,分开录取,不分文理填报志愿的省份以实际志愿模式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分流。

  3.教育部与各省级招办2018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且需要调整此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及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发通知。

  4.高考文化课同分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按照《长安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文化课文理单科成绩比较顺序执行。

  5.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82334099(传真)

  网址: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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