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1/19 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二、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
三、招生计划:学院在相关省区的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批准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艺术类单独专业考试
1、我院在内蒙、江苏、福建、河北、山西、山东、甘肃、广西、江西、安徽、湖南、陕西等省区单独举行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见我院招生简章及所在省招办公告。
2、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
五、录取原则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德智体全面考核、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陕西省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省外艺术教育和学前教育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区最低控制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我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将收费标准向学生进行公示。
七、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八、学院地址:(老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 邮政编码:721007
(新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学院网址: http://www.bjwlxy.cn
招办邮箱:bjwlxyzb@126.com
咨询电话:0917-3361065、3361066(fax)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1.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的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本人所在省区艺术类统考。取得省区统考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院的专业课考试。
3、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无色盲、夜盲,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未婚。
4、报考我愿院艺术类的陕西省考生可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www.bjwlxy.cn/zsw/index.htm)在网上报名,考试前两天进行现场签字确认。
5、报考科类为非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二、2010年艺术类专业预计招生计划
三、2010年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科目及内容
四、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音乐学专业:
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宝鸡文理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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