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5/25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招生专业: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收费标准: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200元。 电 话:0736-7186057(兼传真) 0736-7186059(兼传真) 网 址:http://fur.huas.cn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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