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4/21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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