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0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二、专业课考试 考生参加由户口所在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我校认可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三、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或艺术类理统一考试。 四、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不满则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六、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85308754 传真:029—85310188 85307094 邮编:710062 E-MAIL:JWZB@SNNU.EDU.CN 注:新生报到后,要进行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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