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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10/21 来源:网络
  在现在的教学和日常生活中,观看电视节目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视艺术对人们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的影响越来越大。电视摄像作为电视艺术整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向人们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开拓了人们的视觉时间和空间、广度和深度。
  
  摄像是电视片创作过程中的主要环节之一,也是电视片创作意图和思想得以实现的关键实施活动,是电视片创作的前期工作,是化稿本的抽象文字符号为具体的形象,为后期的编辑制作提供可靠的基础和保证。所以摄像员的工作既是技术工作,同时又包含了艺术造型的创作思想、方法、措施和手段。为此摄像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才能胜任此项工作。
  
  一、摄像员的审美意识
  
  我们知道“审美意识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一般被称之为‘美感’”。人们的美感产生包括了感觉、知觉、记忆、联想、想像、情感、思维与心理活动过程,是客观存在的美的产物作用于人的大脑所引起的一种高级神经活动。
  
  审美是欣赏美、创造美的认识活动,审美活动直接诉诸感性对象,与形象思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通过生动的美的感知对象,去认识理解和揭示事物的美学特征和本质。
  
  摄像员的创作是电视节目制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赋予了审美对象(即电视艺术作品)以直接感受,也就是说,摄像员的审美意识更多地反映在视觉因素上,他对人或物体的线条和色彩的美的敏感是从事摄像创作的基本审美素质:他的审美感受能力诉诸审美对象(包括片中人物、场景)的技术和技巧手段以及表现方法,均与摄像员本人的美学修养有直接关系。因此说,摄像创作的全过程是贯穿在审美意识的整个活动中,不管摄像员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但事实说明摄像员从事的摄像造型工作与美学有极其密切的关系。对摄像员的创作程序而言,他首先接触文字稿本,将稿本中人物造型、时间和空间描摹作为主要研究因素。即作为审美对象去进行心理上的感受、感知和联系,在头脑中通过形象思维构成具体画面,更重要的是在拍摄中,把这种想像中的美感通过技术和技巧手段以及多种表现方法体现在画面上。)
  
  二、摄像员的技术素质
  从造型角度上谈,电视画面是一个包括光线、色彩和活动等可视形象在内的复合体,它是通过光和影去塑造具体形象。一个电视镜头是从摄像机开机到关机不间断地拍摄所记录下来的一个片段。它只有时间和空间两个因素,在物理结构上它是平面的,视觉感知上它是立体的。从创作角度上说,电视画面是摄像员认识生活、表现生活、表达个人思想感情的天地,是与电视观众交往的桥梁和纽带,是给以美感享受的“平台”
  
  在一部电视片或电视节目的制作过程中,电视画面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当然还包括其他元素,比如声音(包括解说、对白、音乐、音响、同期声)和文字(包括标题、字幕等)。
  
  作为一个合格的摄像员,首先在技术上过得硬,也就是“熟中生巧”,对自己操作的摄像机性能熟悉精通,各开关按钮(按键)的作用、尤其是对白的平衡调整,对拍摄镜头的“平、稳、准、匀”、“推、拉、摇、移、跟、甩”的掌握,对景别的正确使用,起幅与落幅时间上的正确控制,以及正确用光……除此以外,摄像员必须牢记编导意图和稿本要求,拍摄时提前进入画面和延长推迟结束画面,尽量从不同角度、不同机位重复摄录素材,为后期编辑制作提供方便。
  
  三、摄像员的综合素质
  
  电视摄像包括文艺创作和教学用电视教材创作以及纪实性电视片的拍摄,一般是要求按脚本将变化的画面以连贯、有节奏的形式表达视觉语言的。通过不同的拍摄角度,不同景别、不同运动方式的画面组接,把对象的细节和特点表现得非常具体、形象、生动。
  
  电视画面一般说来,包括主体、陪体、前景、背景等几个重要组成部分。主体是表现主题思想、构成画面的主要部分,“主体不但是画面内容的中心,而且是画面结构的中心,其他景物都是围绕它来配置,与它关联呼应,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朱羽君《画面布局与景别运用》)。主体可以直接表现,也可间接表现。主体通常是放在画面突出的位置上。突出主体的方法很多,常用有以下几种:
  
  一、在位置安排上突出主体。1.一般把主体安排在画面的最近处。2.把主体安排在画面的视觉中心部位。3.把主体形象放在画面上人的视觉注意的优势的地方。4.利用画面中有方向性的线条,把观众的视线引向主体形象。
  
  二、利用照明光线突出主体,也就是用光线着重刻画主体形象或利用影调的明暗烘托主体,使之突出。
  三、利用对比方法突出主体。对比是构图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它是以反衬的手法突出主体。对比手法极多,内容广泛,使用起来变化无穷。常用手法有:大小对比、虚实对比、简繁对比、动与静对比、质感对比、色彩对比等。
  “在画面上与主体密切关联,构成一定情节的对象叫陪体,它帮助主体阐发主题,帮助观众理解主体的精神动作和内在涵义。在一些情节性强的画面里,陪体往往是不可缺少的。”(朱羽君《画面布局与景别运用》)陪体的大小、位置的处理上要以对主体起陪衬、烘托作用为原则。前景的运用能增加画面的层次,表现空间深度,美化画面,使构图增加变化,而背景是衬托和突出主体作用的,它点明主体事物所处的环境、地理位置及时代气氛。另外,电视画面的布局还要注意画面的“空白”和“均衡”。电视画面上,主体陪体安排要有章法。画面安排过满,使人感到拥挤杂乱,主体不突出;空白过多或空白留得不合适,又使人感到松散、空洞。画面空白的留舍要合乎人们的生活体验和心理要求。首先,在拍摄人物时,人的视线前方应留有一定空间,使人的思绪有伸展的余地。其次,应遵从人们的生活经验和习惯,在运动物体前方要留有充分的空间。否则人们会感到物体前面好像有障碍似的。均衡是人们一种自然的心理要求,它给人以稳定的感觉。均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主体居中、左右对称的绝对均衡,一种是由于人的心理作用。在视觉感受上的相对均衡。比如,电视台播音员做口播新闻时,位置是常居于屏幕中央、正面正对观众,画面是均衡的;有时播音员位于画面右下方的位置,而画面的左上角设计了“新闻联播”的台标或背景上体现一个与内容相关的画面,这样在人的心理感觉上也是均衡的。
  
  景别的选择和变化,是电视画面构图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意味着一种叙述方式和对画面结构的方式。在拍摄时我们把本质的、重要的、能够引起观众注意的、突出主题的内容保留在镜头的视野中。
  
  景别的作用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相互的作用下发挥各自的魅力的。景别可由改变拍摄距离和改变镜头焦距来取得,但两种不同方法取得的同一景别,它们的内部结构是不同的。在同一空间中拍摄一系列画面时,用同一镜头,使人感到空间和谐统一。广角镜头拍摄的画面线条清晰,空间感强;长焦距镜头拍摄的画面空间压缩,透视比例小,线条边缘柔和、反差小,同一景物范围的画面,两者给人的心理感觉是不同的。前者坚实明快,适宜写实风格;后者柔和淡雅,画面多些抒情意味。
  
  景别不清,往往是由于摄像员的思路不清,对主要结构运动物体的判断、事物发展的程序把握不准造成的。在综合运动的画面中改变景别时,同样需要目的清楚,推拉心中有数,停得果断、准确。跟随运动物体运动时要始终将动体保留在相对稳定的景别之中,并且在相对稳定的画面位置上,内部井然有序,使观众看后感觉很自然。不同的景别可引起人们不同的心理反应,产生不同的效果。如远景、全景可使人感到开阔、舒畅;近景、特写可使人感到逼真。景别的划分没有严格的界限,没有统一标准。一般可分为远景、全景、中景、近景、特写。有时根据需要可以分得再细些。
  
  运动镜头的应用,为电视片画面构图、艺术造型增添了有利的条件。它好似人们的眼睛在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对事物的观察。在电视片中常用的运动镜头有推、拉、摇、移、跟、甩等几种。推镜头是要突出介绍画面中起重要作用的人或物;拉镜头是展示开始出现的人或物和周围环境的关系,在空间的位置;摇镜头是使观众对眼前的场景或事物的各个部分进行逐一的观察;移镜头是为了表现人、物、景之间的空间关系;跟镜头是为更好地表现运动物体;甩镜头是摇镜头中的一种,是为了表现事物时间和空间的急剧变化,造成心理上的紧迫感。
  
  一幅电视画面事实上已不再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物的机械复制或再现。画面上的形象已是经过摄像员的主观认识、选择、组合的结果,是他本人对事物特征的主动把握的结果。摄像员在选择光线、角度、景别、前景、背景、构图等造型手段时就是根据自己主观的心理意象在创造自己所需要的画面。心理意象是摄像员将平时感知的事物以相应的专业知识经过思维整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贮存在记忆之中。这样在拍摄镜头时,便会在想像中唤取记忆的意象,指导他在拍摄时镜头的取舍,发挥摄像技巧去获得理想的形象。
  
  电视画面的构图含有两种表现形式:即画面的静态构图和动态构图。它是电视片在画面构图中不可缺少的造型艺术表现手段。
  电视的画幅形式是横向的,通常情况下在4:3的画框内取景,进行画面的构图,是摄像员处理图像造型表现力的一种手段。电视图像是活动的,连续的。同时每个镜头又有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摄像构图是将不同场景中的静态与动态被摄体,按情节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有设想地、有重点地安排在一系列活动的画面中,一个镜头或一幅画面,它是摄像员进行构图的基本单位。它所表现的构图形式是在总体的构图设计中来完成的。
  
  静态镜头的构图要达到平静安定的感觉。静态构图是绘画性构图或称摄影的瞬间构图,基本上借鉴了摄影艺术的构图法则,所不同的是每个画面的单构图。都要考虑上下镜头的衔接、对应、对比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是全片节奏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说,作为摄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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