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摄影的分类及意义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7/30 来源:网络
由于摄影诞生至今才不过一百多年,发展极快,因此,摄影的分类问题一直显得有些滞后,不如绘画来得清晰明朗。在摄影的学术界里也属于热门的话题。
有的影友担心3E评分的公平性,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摄影的分类与审美标准,因此觉得有必要粗浅地整理一下关于摄影门类的思路,提供大家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分类与名称都是目前摄影刊物上众说纷纭的东西,尚有争议,我只是略微整理一下。由于时间有限,只能粗线条地谈谈。) 摄影之所以诞生,就是为了记录的目的。它诞生之后所显示出来的强大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的记录功能。这是其他技术或艺术所无法比拟或取代的。因此,从广义上说,摄影就是记录。 艺术摄影 随着摄影的发展,人们在摄影中不断地增加艺术的元素,开始产生艺术摄影。它与记录摄影的区别在于艺术性的多少与高低,而无绝对的界限。例如:我们去照张像作身份证或留个纪念,一般照相馆拍摄的照片,最多有点资料或记录价值。可是,郑景康先生给齐白石先生拍的人像,50年过去了,至今仍是世界二十幅最优秀的人像作品之一。其中的差别完全在于艺术性的高低。 艺术摄影一旦被人们所确认,摄影作品就被分成了两大类:人们通过艺术创作的手法得到的摄影作品,被称为艺术摄影作品。而纯粹用于记录的摄影作品,则大量地留在科学界、文献界,成为科学资料或文献资料作品。随着摄影器材的普及,记录摄影又进入了千家万户,其作品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生活摄影。 ![]()
![]() 摄影分类的意义: 1、是为了了解不同的摄影门类所具有的不同的规律、要求、特点、审美特色,便于交流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而不是要摄影爱好者过多地纠缠于分类的争论之中。 2、使我们更加客观地看待各种摄影艺术门类,不要给它们加上一些他们所无法承担的任务,然后再指责他们没有做到。也不要剥夺它们本身所具有的艺术和美学价值。 例如:由于纪实摄影是一种艺术摄影,而布勒松是纪实摄影大师,是街头摄影的开拓者,因此,他的摄影活动完全是一种艺术创作。他所说的“决定性瞬间”既不是二战胜利,也不是卫星升空。仅仅是人和人的活动在一种特定的瞬间所能体现出来的特定的美感而已。我们过了二十年、三十年再来看布勒松的作品,也不能要求从中看到当时法国社会的多么深刻的社会意义或者认识价值。那样就太苛求大师了。同样,如果我们否定纪实摄影的艺术和美学价值,我们就太贬低大师了。 3、摄影的分类是摄影进步的需要,是摄影不同门类之间和融相处、共同促进的需要。混淆分类或者取消分类会造成评判上的混乱,不利于摄影的繁荣,也是一种艺术上的倒退。 4、分类不是绝对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绝对的。有的照片本身就具有双重意义、甚至多重价值。如:记录摄影中的科学资料作品、文献资料摄影作品,有的艺术价值很高,就可以作为艺术照片中的纪实摄影作品来看待,参加比赛,获取奖项。同时又不影响它的文献价值或科学价值。如:一些领袖活动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摄影,很多作者最初只是出与记录历史的目的,作为文献资料而拍摄的,但是,其中不少因为艺术价值高,成为纪实摄影的经典之作。 再如:有些航拍照片,本来是用于科研目的的,但是艺术价值高,也可以作为优秀的风光摄影作品来看待。 最后说一下新闻摄影的问题。新闻摄影不是按我们上述分类办法分出来的一个门类。它是按功能、作用分出来的。因此,与上述分类有点交叉、重叠。 传统意义上的新闻摄影应该是传媒工作者所拍摄的、在传播媒体上广为传播了的摄影作品,才能称为新闻摄影作品。不是记者拍摄的、但是经过媒体确认了具有新闻价值、并且发表了的,也可以称为新闻摄影作品。 但不能说,所有人拍摄的、自己认为有新闻价值的、未经媒体确认并加以传播的摄影作品,都可以称为新闻作品。象东南亚海啸时很多游客拍摄的东西,如果没有发表,只能暂时作为记录摄影的资料,等待人们去认识和发掘吧。当然,作为新闻摄影的时效性可能已经过了。 纯属探讨,谬误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地球》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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