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表演、舞蹈学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6/5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时须持: 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五张。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考试: 1、 音乐学 (1)报名时间:3月9日~10日 (2)初试时间:3月10日~11日(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3)初试内容: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演奏钢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4)复试内容: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演奏钢琴曲一首或演奏其它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b、视唱练耳 (5)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 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2、表演 (1)报名时间:3月9日~10日 (2)初试时间:3月10日~11日(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进行复试) (3)初试内容:演唱声乐作品一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或演奏器乐作品一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4)复试内容:a、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或演奏键盘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均可,必须有一首复调作品),或演奏器乐作品两首(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b、视唱练耳;c、笔试(音乐文化学方向考生) (5)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注: 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 3、舞蹈学: (1)报名时间:3月2日 (2)考试时间:3月3日~4日 (3)考试内容:基本功、形体测试、剧目表演(限5分钟以内,自备服装及道具) (4)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四、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85308754 传真:029—85310188 邮编:710062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陕西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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