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6/5 来源:宝鸡文理学院
一、学院概况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文、史、哲、理、工、管、法、教育等多学科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78年成立的宝鸡师范学院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学院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占地面积90多万平方米。学院现设哲学、政法、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经济管理、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化工、地理科学与环境工程、机电工程、电子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体育等17个系,44个本科专业,一个省级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个省级名牌专业(化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二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三个省级重点学科和十一个研究所。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近年来,学院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名列陕西省前茅。 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已有20多年时间,现有艺术类本科在校生2600余人,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气氛浓郁。2008年面向湖北、湖南、山西、河北、山东、内蒙古、广西、江西、安徽、江苏、福建、陕西、甘肃等省区预计招收艺术类本、专科生965名。热忱欢迎上述各省考生踊跃报考我院。 二、报名条件
2. 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各省(市、自治区)审定下发的计划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类: 1.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声乐或器乐(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等主考项中,选一项为主考)、视唱练耳(视唱、模唱或听音笔试)、乐理。 2.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舞蹈学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软开度、形象目测、技巧展示、剧目表演;复试科目为:剧目表演、模仿、即兴舞表演(3分钟内)、才艺展示等。
1. 陕西省以外的报考美术类和音乐学的考生均可兼报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但报考学前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美术类和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以考生所选择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准。 2. 陕西省内考生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素描、声乐或器乐。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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