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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6/4 来源:咸阳师范学院
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层次

学制

类别

全国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本科

四年

艺术文

150

7000

艺术设计

本科

四年

艺术文

150

9000

音乐学(师范类)

本科

四年

艺术文

150

7000

舞蹈学(师范类)

本科

四年

艺术文

60

7000

注:专业收费标准及各省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2008年最新公布为准;陕西美术类专业承认陕西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考。

 

艺术类各业录取原则

       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专业课
 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英语单科成绩不能低于30分,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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