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7/13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在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外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统考的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取得多个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兼报。以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只有计划未完成,才录取第二专业、甚至第三专业)。 (四)、上海及校考的各专业具体录取方法: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2、广播电视编导: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3、动画(上海考生):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统考省份招生专业与各省市统考专业(方向)对照表(非美术类专业)
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统考专业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投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上海及校考的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专业成绩的组成。统考专业:由市统考的各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组成(主科—声乐或器乐占80%,乐理占10%、视唱练耳占10%)。校考的专业:以学校的专业成绩为准。音乐专业成绩由专长成绩(80%)、乐理(10%)、视唱练耳(10%)组成。舞蹈专业成绩由基训(35%)、模仿(20%)、舞蹈表演(40%)、模仿节奏(5%)组成。 2、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俄合作)、录音艺术:按投档人数确定三个专长(声乐、钢琴、器乐)的录取比例,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舞蹈学: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采取专业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统考招生专业与各省市统考专业(方向)对照表
注: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通俗(流行)唱法、电声乐器不招;2、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通俗(流行)唱法、民乐、电声乐器不招;3、录音艺术专业声乐、打击乐不招。 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统考专业采用各省统考成绩,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非平行投档、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市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取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公式如下)
人文与传播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获得多个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兼报相应专业。外省摄影专业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个别省市未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则参照上海的录取原则录取。 (三)、上海市各专业具体的录取方法: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2、摄影专业按折算总分(不分文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和美术与设计学类其他专业一起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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