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1/16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者的艺术类考生; 2.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
备注:1.具体的招生地区和计划数,以各省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每学年通过自愿签订书面协议还将收取课程教学之外部分实践、见习费4000元。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外省市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未规定录取原则的(如全部投档的),则按照上海的录取方法录取。 (三)上海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办法: 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折算公式如下)
四、联系地址: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桂林路100号)邮政编码:200234 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64322695学校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人文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64324585 谢晋影视艺术学院咨询电话:64322046、54643341(传真)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上海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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