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12/9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学校简介(学校代码:11418)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学校同时举办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和外国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 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以勇于创新、富于活力而著称,被广泛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恪守为民办学的公益性宗旨;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型 、实用性为特色,以服务区域发展为目标,走“本科立校,依法治校,优质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道路;学校实施“适合教育、全人教育、有效教育、实用教育”的育人理念,全力创建高水平大学,全心造就高素质人才。 学校艰苦创业,不懈努力,已成为拥有中关村、航天城、大学城等多个校区,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等学科门类100余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工1千余名的综合性高校,学校馆藏图书近200万册,实验实训室百余个,体育、学生公寓等设施齐全,校园网络先进快捷。 学校拥有一支以专任教师为主、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专任教师以具有国内外名牌高校学术背景的博士和正、副教授为主体,以“双师型”人才为骨干,其中有数十名国家级、市级专家和教学名师、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另有一批来自世界各地的英、法、德、西、葡、日等语种的外教。兼任教师队伍多为来自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教师和行业、产业部门的工程师、企业家、技术专家。师资多样化的组合为教育教学带来了鲜明的特色和不断提升的质量。 学校十分重视实用性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学校建立了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经济、教育发展、信息安全等多个校级、市级研究院所和基地,在多个领域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教师论著和科研成果不断获得全国性和省市级奖项。学校面向社会开展社区教育与职业培训、管理咨询、技术转让和志愿服务,积极传播先进文化。 学校注重开阔师生的国际视野,先后同四十几所外国高校签订了校际协议,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不断提升自身国际化水平。 学校努力培养大批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应用型优秀人才,并积极造就一批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文化、城市服务等领域的高水平精英人才。学校注重结合市场需要设置学科专业,注重学生实用能力培养,注重环境育人、以文化人。学校以教育的高质量赢得了毕业生就业的高质量,毕业生以“适应能力强、实用本领多、综合素质高”著称于用人单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十多年保持在98%以上,在高校中名列前茅,并已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骨干和社会新星。 今天的北京城市学院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北城人正意气风发走向辉煌的未来!
备注:1、招生人数目前未定,最终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校内有条件、有比例续本。3、“综合考试”详见考试安排。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照国家和各省市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2.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报考我校表演类专业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影视表演方向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模特方向:男性身高1.80米及以上(空乘1.7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70米及以上(空乘1.65米及以上)。 3.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院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表演类、摄影和书法学专业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不属于省统考范围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北京城市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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