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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8/17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以下简称“我校”)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国标码:13630

  第五条 我校是2004年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北京首批独立学院之一。2009年开始,开展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目前已与8个国家(地区)23所海外名校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2010年通过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的审核,成为国内首家独立学院会员单位。2012年首批本硕连读学生获得国外合作院校认可的毕业证书。2014年与北京大学等24所高校一同被认定为“北京高等学校示范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成为北京市唯一获此殊荣的独立学院。2014年同3月首次在加拿大建立海外课堂实训基地,2015年在加拿大建立北美分校,开展全员微留学,同时获得留学生招生资格。2017年聘请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埃里克·马斯金(Eric Maskin)教授为学校名誉校长,并成立了“马斯金经济研究院”。嘉华学院实行现代导师制管理模式,2017年聘请澳大利亚前总理陆克文、加拿大前总理乔·克拉克、2018年聘请了希腊前总理乔治·帕潘德里欧等为我校国际导师。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我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等组建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我校所有专业均可攻读3+1+1本硕联合培养项目)。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18年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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