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农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18 来源:北京农学院
北京农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艺术设计专业(城市环境艺术方向) 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专业代码:050408]经北京市教委批准于2003年开始招生,属园林学院下设艺术类本科专业。 培养方向:该专业培养具有环境艺术设计、视觉艺术、图形图像、造型艺术方面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同时具备建筑学、园林学、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学方面相关知识,能够从事室内外、建筑物之间空间环境和城市景区的环境艺术设计,包括环境艺术品制作和实用品配备的高级艺术设计人才。 课程设置:造型艺术史、图形图像、素描、色彩、设计基础、透视、材料构成、环境色彩学、环境美学、工业造型设计基础、模型制作基础、建筑学、植物形态、城市生态学、园林树木学概论、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基础课程和室内环境设计、室外和城市景区设计、视觉传达、效果图手绘技法、环境艺术品设计等专业课程。 实践环节:本专业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通过3DMAX、AutoCAD、PHOTOSHOP、公共艺术品设计、模型制作等操作性强的课程学习,以及通过材料构成、环境色彩学、室内外环境设计等课程实习,和风景写生、综合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充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 就业方向:在建筑、城市与乡镇规划及相关部门从事景观设计、室内外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及旅游、广告、装饰、出版等相关企业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 学 制:四年。 所授学位:成绩合格,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情况 一、2011年招生计划及地区 表 1:2011年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招生计划及地区表
二、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 2、考生须参加生源地省市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10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接受过一定专业基础训练,有一定素描和色彩基础。 三、考试(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专业考试 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市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需高于当地本科合格分数线上10分,学校直接采用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二)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通过生源地省市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四、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考生中,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五、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等)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说明 1、以上各项若与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2、近三年我校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分数统计,见表2。 表2: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2008-2010年录取分数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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