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5/25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 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录取 (一)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相应科类艺术统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的规定执行。 (二)省外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原则:生源省专业统考和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省所属艺术类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的进档考生,学校将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由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和专业成绩(300分)两部分构成(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综合分相同则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以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承认省外联考成绩的,录取原则同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招生热线:0731-85570812、82825069、82766142、82766112 招生网址:http://zsc.hnwu.edu.cn/ 招生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井湾子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1室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湖南女子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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