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1/7 来源:大连民族大学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120%比例范围内,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批次为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美术类)。 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除辽宁省外其他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3.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更多信息查看: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大连民族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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