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6/6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
专业设置说明
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非美术类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按数学、语文、英语);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沈阳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招考方向(黑龙江、内蒙、山西、河南省不分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绘画、雕塑、工艺美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联系电话、网址:联系电话:024-86574436,86592982,86592067(传真),86578318(申述);招生网址:http://zs.synu.edu.cn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沈阳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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