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2/30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招生范围及类别 美术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浙江、山东等七个省; 书法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河南、湖南、山东等四个省招生; 音乐类(本科)招生范围:辽宁、黑龙江、河南、河北、湖南、浙江、山东等七个省; 美术类(高职专科)只在辽宁省内招生。 除辽宁省艺术文理兼招外,其余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一)、录取时接收档案原则:按各省招生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接收档案。 (二)、录取时专业分配原则: 1、辽宁美术类: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理)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2、辽宁音乐类、辽宁书法类、山东美术类、山东音乐类、山东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艺术(理)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黑龙江、浙江六省的录取原则请查阅我校2016年招生章程。 详细查看:鞍山师范学院</a>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style="color: rgb(0, 0, 255);">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推荐点击: 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a>" style="color: rgb(0, 0, 255);">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鞍山师范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鞍山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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