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4/12/22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山东省音乐类及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师范类专业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0%,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412-2961701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019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2960125 高职专科咨询电话:0412-8432015 更多查看:鞍山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鞍山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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