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8/4/30 来源:聊城大学
聊城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考生专业成绩*生源省高考文化满分/生源省专业统考满分*3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70%);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山东新动力画室提示查看:聊城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聊城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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