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0 来源:兰州大学
为国家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表演、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及艺术研究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2008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在全国计划招生13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音乐表演专业(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学年):计划招生60名,其中声乐方向30名;器乐方向30名(乐器种类: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琵琶)。 艺术设计专业(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学年):计划招生70名。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需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 2、基本条件: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3、专业条件: ①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声音听觉和一定的演唱能力,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健全。 ②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音准听觉,较熟练地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有一定的演奏水平。 ③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绘画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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