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信息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8/24 来源:楚雄师范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排序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2)书法学专业在云南、河北两省招生使用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在湖南、河南招生使用两省的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本科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号 学校网址:http://www.cxtc.edu.cn 学校招办网址:http://cnuzsjy.cxtc.edu.cn 招办联系电话:0878—3129000、3100887 传真:0878—3129000 邮政编码:675000 电子信箱:cxsyzb@cxtc.edu.cn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楚雄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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