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5/30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省考生录取规则: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福建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录取时在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所有成绩均相同时,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浙江省考生录取规则: 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只录取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录取时在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分)和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浙江省艺术类相应最低本科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调配。在考生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分)、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所有成绩均相同时,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招生电话:0591-22868770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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