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5/8 来源: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招考方向,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工艺美术、美术学、公共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中国画、绘画、雕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8+文化成绩×0.2)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黑龙江省音乐表演、表演专业不分招考方向排名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沈阳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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