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1/13 来源: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规则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点击查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a>2017年省外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