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1/4 来源: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60多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100亩。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本科专业58个,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2万多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6人,硕士研究生700多人,全日制本科生18000多人,留学生600多人。 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130项。学校有2个省级重点特色培育建设学科、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5个。近五年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06项。 我校已经与五大洲58个国家、一百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35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将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落户我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院校。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主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师范大学,更好地担负起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音乐学院简介 一、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位于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学院设有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舞蹈系、艺术实践与培训中心和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等,是集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硬件设施齐全,现有8000平方米教学场地,拥有300平方米现代化音乐厅,设有琴房一百多间,钢琴110台;雅马哈电子钢琴25套;斯坦威钢琴1台;MD音乐制作设备、中外乐器数百台件;每间专业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建有数码钢琴教室、视听资料室、专业音乐教室、舞蹈形体房、管乐排练厅、合唱排练厅、室内乐排练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800人,教育硕士生20人,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52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2人(硕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15人(硕士生导师1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人。除专任教师外,学院另聘请客座教授8人。 近年来,音乐学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教师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60余项。教师、学生定期举行音乐会,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形成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艺术实践氛围,同时学院积极选派专任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音乐学院进行交流学习,并经常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积极探索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的有效路径。 此外,我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17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17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二、学生近年艺术实践成果 2015年2月25日至3月2日,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 2015年6月,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受国家文化部委托、由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组织,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 2015年9月,我院学生参加“珠江·凯撒堡钢琴”第四届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比赛,成竹获本科美声组一等奖,赵泽闽获本科美声组优秀奖,张盈获研究生民族组优秀奖。 2015年9月,学院声乐和舞蹈学生参加了由海南省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作为国内首部反映国家海洋主权的大型原创民族歌剧,《南海哩哩美》由省委宣传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文体厅、临高县委牵头,海南省歌舞团、广州军区战士文工团携手倾力打造。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海南备战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并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 2016年8月26日,蓝韵合唱团在三亚国际合唱艺术周夺得金奖。本次活动由三亚市人民政府支持,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三亚市委宣传部指导,三亚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监管,世界华人合唱艺术联合总会(香港)主办。 2016年9月,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由我院舞蹈系近30名学生参演的大型原创歌舞诗《黎族家园》代表海南省,获得“剧目金奖”和“最佳舞台美术奖”,其高品质的创作与演出获得了不少国内文艺界专家的好评。《黎族家园》剧组受到了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通报表扬,并受到省委宣传部、海口市委市政府的嘉奖。 2016年10月10日至16日,由教育部主办的第九届“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在河南大学举行。我校音乐学院2013级音乐学专业李彤彤获得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和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共同颁发的“微课展示单项奖”和“个人全能二等奖”;2013级赵泽闽获得“合唱指挥单项奖”和“个人全能三等奖”。 三、就业前景 音乐学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方面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音乐舞蹈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舞蹈表演毕业生适合在专业文艺团体、普通学校、艺术馆(站)、青少年宫、企事业单位从事与舞蹈相关工作。 音乐学院毕业生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四、招生计划
五、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音乐、舞蹈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各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得报考舞蹈专业。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区分文理计划,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音乐学、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音乐学、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只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 六、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专业考试时,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仅设一项专业校考,高考报考同时可选择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志愿。 七、考试内容 1、音乐学:主项(声乐或器乐)、听音、视唱 2、舞蹈学: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3、舞蹈表演: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即兴表演 八、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浙江、四川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和舞蹈类,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美术学院简介 一、概况 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分设多个专业方向。美术学是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曾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 美术学院现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0人,中级职称教师1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1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近年来美术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等方面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50周年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此外,学生作品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大奖,如获得 “第五届国际青少年书画艺术交流金奖”“教育部第八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优胜奖”“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第七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二等奖”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2015中国包,装创意大赛二等奖” “2015海南省首届科创杯大赛二等奖”“第九届全国信息技术水平大赛二等,奖”“,大连杯时装画大赛金奖”“阳光杯海南国际数字创意与工业设计大赛服饰组金奖”“第四届挑战杯海南省创业计划竞赛一等奖”“海南省高校发明创新大赛一等奖”。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我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在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就业前景 美术学专业: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专业: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专业: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产品设计专业:适合到各类产品设计或生产制造企业、旅游纪念品公司、文化创意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种产品设计开发与制作、产品营销、产品设计教学以及产品包装等其他与旅游产品和陶瓷产品设计相关的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三、招生计划
四、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素描、色彩 2、美术类(书法教育方向):临摹、创作 五、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专业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美术学、绘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理科生,设计学类理科生计划不足则调整录取文科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绘画专业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六、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所在省组织的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广东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月23日8:00—2017年2月3日中午12:00前,登陆“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2017年2月11日8:00至2017年2月15日中午12:00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届时我校将不在考点设现场收费及打印、发放准考证。 4、专业考试时,考生可以在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这些专业中同时报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省、浙江、四川等个别省份需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及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6个专业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简介 一、概况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所在学院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三个专业,分别于2001年、2012年、2016年开始招生,学院有新闻与传播专业一个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学院现有在职师生员工2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有博士学位教师7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468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850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5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其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2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打造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特点。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二、就业前景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四、考试科目 广播电视编导:编写故事、影视作品评析 五、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影视编导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区分文理计划,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招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生源;若生源省艺术类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文科考生。 六、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报名。 七、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江西等少数省考生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外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收费标准 1、2016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2017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奖助学金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5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570(音乐学院传真) 0898-65812670(美术学院) 0898-32165561(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海南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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