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0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0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为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术水平,适应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艺术教育人才和艺术类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计划数以教育厅最终批准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方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新疆美术类考生须取得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3.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和身份证在各考点报名,交《报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报考登记表。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4.专业考试报考点:疆内音乐类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伊宁市、阿克苏市;美术类为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奎屯市;外省考点设置情况和考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新疆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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