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考模块四、五、七对应的各专业按综合分2投档录取。即综合分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相应批次分数线)。
2.组考模块三对应的专业按综合分1投档录取。即综合分1=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相应批次分数线)。
3.音乐表演专业课考试(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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