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办法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2/24 来源: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办法; 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持有我校招生办公室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艺术设计学、文化产业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除外)。 2、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考生要了解我校在各省的录取批次,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一致。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录取批次进行调整,以其公布的为准。
3、艺术类专业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除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其他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5、考生填报文化产业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时,按照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填报志愿要求进行。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吉林艺术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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