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美术类专业承认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2/21 来源: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2016年美术类专业拟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1、具体招生人数目前尚未确定,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专科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校内有条件、有比例续本。 3、“综合考试”详见考试安排。 美术类专业: 专业成绩我院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成绩,在联考合格基础上,我院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北京城市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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