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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1/14 来源:河北考试院

  11月10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6年河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

  艺术类专业分校考和联考

  据悉,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分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和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河北省联考美术类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音乐类、舞蹈类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考生持报考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016年1月17日前公布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2016年2月4日前公布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并确定专业联考合格标准。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考成绩。为增加考生考试成绩的区分度,2016年河北省将艺术联考的成绩保留整数后一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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