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省外)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10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省重点学科艺术学和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研究方向有作曲、音乐表演艺术、音乐教育学、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和舞蹈教学与表演,同时还招收音乐学科教学和艺术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2013年起,将与国外著名大学联合招收音乐与舞蹈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8人,另有兼职教授8人,外籍教师2人。学院下设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舞蹈系五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艺术实践三个研究所和央地共建音频实验室、汉乐舞实践演艺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拥有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即民乐团、管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学院办学条件一流,设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录音棚等,琴房460余间,拥有世界一流的斯坦威三角琴等260余台。 学院注重课堂学习与舞台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学院师生近年来在国内外各类音乐比赛中,共有260多人次获奖,为学院赢得了良好声誉。2013年“中国好声音”冠军——“蘑菇头”李琦就是我院的优秀毕业生之一;院代表队连续多年参加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共获得 38个一等奖;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校园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全国高校教师钢琴比赛一、二等奖、全国高校音乐学专业声乐比赛本科民族组一等奖等多种奖项,还多次荣获省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团支部、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培养目标 音乐表演专业在使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着重培养学生的全面艺术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使毕业生能从事专业演出、音乐创作、音乐制作、艺术管理等工作。多年来我们与多家专业文艺团体和演出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培养的优秀毕业生有的进入国家大剧院、江苏省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担任专业演员;有的考入上海音乐学院等国内外知名音乐学府继续深造。近年来,我们紧跟社会对流行音乐专业人才的需求潮流,着重培养流行演艺人才,2013届音乐表演毕业生李琦获得“2013中国好声音年度冠军”,现已成功签约国际传媒巨头星空传媒集团旗下灿星文化,成功进入专业演艺圈。同时,我们培养的表演专业人才也可以在各大、中专及中小学校担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为 6800 元 / 生•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1.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符合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报名条件以及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五、报名考试办法 1. 考点设置
2. 考生报名时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 3. 考试科目及分值 ① 音乐素质(60分):视唱。 ② 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含通俗唱法,自备CD、MP3格式伴奏,或用乐器自弹自唱,也可提供乐谱由我方钢琴伴奏)、器乐(含流行器乐)、舞蹈(含现代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③ 加试科目(40分):自愿加试,可从器乐、声乐、舞蹈中任选一项。 4.收取报名费、专业考试费200元(初试、复试一次进行)。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我校将在3月31日之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合格比例均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学校将对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办) 0516-83403687(音乐学院教务) 电子邮箱 : zsb@jsnu.edu.cn yyxy@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http://yyxy.jsnu.edu.cn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江苏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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