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苏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7 来源:2015年苏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7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208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4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7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7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363人。 二、学院简介 苏州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2012年10月,是一所新兴的国际型学院。学院由著名大提琴家、指挥家吴和坤博士担任首任院长。学院按照国际一流音乐学院的办学模式来建设运行,旨在打造一所集表演艺术、作曲艺术、学术研究和音乐教育为一体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音乐学院,致力于培养德艺双馨的 “完全的音乐人才”。学院现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两个本科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正在申报中)。 音乐学院以西方艺术音乐的教育体系为基础并结合于光扬传承中国民族音乐的长河。积极倡导跨学科学习和英语授课,努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艺术感悟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音乐学院拥有一支由一流演奏家、作曲家、理论学家及教育家组成的教师队伍,现有专职教师34名,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6名,助理教授12名,讲师 8名,助教1名。教员们力求以各自丰硕的音乐履历和学术研究点燃学生艺术追求的梦想,致力于为学生未来的艺术生涯发展铺设道路。 目前我校已经与美国巴德学院(Bard College)签署了合作协议,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与巴德学院共同创办双学位合作培养项目。被接纳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将在苏州大学和巴德学院学习,学制为5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苏州大学授予音乐方向的艺术学士学位,同时巴德学院授予非音乐方向的第二专业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的钢琴、管弦乐器、打击乐;作曲、理论和音乐史学等科目的师资都是来自国际顶尖大学和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包括美国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芝加哥大学、茱莉亚音乐学院、柯蒂斯音乐学院、德国科隆音乐学院、法国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西班牙索菲亚王后高等音乐学院,其中约75%具有博士学位,并有多位国际重要比赛的获奖者。这些艺术家教授们将连同来自世界各地的客座艺术家、学者在我院举办各种类型的音乐会、艺术节、大师班和学术讲座。 音乐学(师范)专业多年来为江苏以及全国输送了大量优秀的音乐教育师资。教员中包括“亚洲声乐节优秀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获得者。当前,学院正借鉴国际先进的音乐师资培养理念,注重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努力培养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一专多能的中小学音乐(艺术)教育师资。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范围
2、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注:1、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各专业涉及生源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4、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五、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1、音乐表演专业
2、音乐学(师范)专业
注:1、除广东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必须在广州考点考试外,其余考生可任选一个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江苏省考生: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只需要参加江苏省音乐类统考;报考音乐表演专业除参加江苏省音乐类统考之外,还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六、专业考试报名 1、广州、苏州考点网上报名 (1)广州考点 在广州考点考试的考生需在2015年2月15日——2015年2月24日登陆星海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xhzsb.com/),按照网站的要求报名、缴纳考试费用并网上打印准考证。 (2)苏州考点 在苏州考点考试的考生需在即日——2015年2月28日24时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http://zxbm.suda.edu.cn/),报名并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相关操作说明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的考生将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专业报名表按照要求粘贴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生源省 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复印件,于2015年3月1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EMS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 50号,邮编:215021,联系电话:0512-67507943)。如使用其他的邮寄方式导致材料寄送延误或丢失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请按照各专业的报到日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生源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至苏州考点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补考。 注: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我校苏州考点专业校考;报到相关事宜,会在报到前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其余考点采用现场面报的形式,一律谢绝函报。 面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生源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份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的“苏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在报名现场提供);④两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请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上)。 注: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我校各考点报名须知。 3、考试费用 音乐表演专业:200元/生;音乐学(师范)专业:200元/生。 七、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表演专业 (1)乐器类型:钢琴
(2)乐器类型:小提琴
(3)乐器类型:中提琴
(4)乐器类型:大提琴
(5)乐器类型:低音提琴
(6)乐器类型:管乐
(7)乐器类型:古典吉他
(8)乐器类型:竖琴
(9)乐器类型:打击乐
注:广州考点打击乐器可自带或向考点租借;苏州考点打击乐器由音乐学院提供,考试时请准备好自己的木槌、鼓棒及一份面试乐谱。 2、音乐学(师范)专业
附:音乐基础知识(视唱、练耳、音乐理论)考试内容及要求
注:1、音乐表演与音乐学(师范)兼报需要两次报名。 2、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者主项为声乐的加试器乐,主项为器乐的加试声乐。 3、所有的演奏演唱均需背谱。 4、视唱、练耳及音乐理论考试大纲请参考附件。 5、音乐表演专业苏州考点可使用音乐学院提供的伴奏,也可自带伴奏;广州考点只能使用音乐学院提供的伴奏,不准自带伴奏。音乐表演专业涉及需要音乐学院提供伴奏的考生,请于1月31日以前将乐谱发送至邮箱:jllu@suda.edu.cn。 音乐学(师范)专业统一用考点提供伴奏,不准自带伴奏。 八、录取原则 1、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 2、考生报考本专业涉及所在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统考或联考需成绩合格。 3、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 4、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成绩依据,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九、专业成绩查询 1、专业合格证分专业进行发放,各专业合格证数量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2、考生于2015年4月5日开始,可登录我校查分系统、电话或关注微信(微信号:sudazsb)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单独邮寄纸质合格证。成绩查询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 传 真:0512-67507942 网 址:http://zsb.suda.edu.cn 2、音乐学院联系方式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邮政编码:215123 联系电话:0512-65882207 网 址:http://music.suda.edu.cn 十一、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苏州大学纪监审办公室(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 联系电话:0512-67507343 电子邮箱:sdjjs@suda.edu.cn 十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专业简介 1、音乐表演专业 (1)培养目标 熟练掌握音乐学科专业技能与理论知识。培养21世纪、会思考、全面发展的音乐艺术家,而不是单一的琴匠艺人;培养国内一流、同时走向国际的现代音乐人才。 (2)主干课程 专业主课、室内乐、管弦乐队、视唱练耳、乐理、键盘和声技巧、和声学、中外音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交响乐文献、经典阅读、音乐美学与艺术理论。 (3)英语强化 音乐学院聘任了大量外籍教师,并联合国外大学合作办学,部分课程用英语授课,第一学年除主干课程以外全面强化英语技能。 2、音乐学(师范)专业 (1)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器乐、声乐和音乐理论等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专多能的教师。 (2)主干课程 钢琴、声乐、器乐、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计算机音乐、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曲式、合唱指挥、艺术概论、中学音乐教材教法、教育学等。 十四、其他说明 1、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大学2015年音乐类专业视唱、练耳、音乐理论考试大纲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苏州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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