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4/7/3 来源:三明学院
三明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模式中,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预录取。 (2)我校设专业校考的广西、黑龙江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我校未设校考的河北、陕西、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贵州、甘肃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4)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三明学院2014年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 1. 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排序预录取。 2. 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固定照顾分)排序。 3. 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单科成绩排序。其中艺术(文)的单科顺序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理)的单科顺序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三明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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