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附中舞蹈学校2014年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11/11 来源:北京舞蹈学院
一、 招生计划
注:1.我校自2012年起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2.我校保留根据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一、 培养方向、学历层次 我校的人才培养定位:综合素养较高、品德优良、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 主要为高等艺术院校、国家及地方表演团体输送人才。其中歌舞专业(音乐舞蹈综合方向)主要为高等艺术院校音乐舞 蹈教育专业培养后备人才。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科目,经考核合格,品行良好,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 规定进行审查,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颁发北京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二、 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舞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 的自理能力; 2. 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 符合招生专业中某一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4. 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 三、 报名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http://www.bds.edu.cn 请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再按照规定确认日期到校办理确认手续。 (二) 报名时间、办法: 1.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2014年1月10日24:00结束报名(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 2. 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到校办理确认手续时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 2013年10月26日——2013年12月初,我校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初试考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 名后,凭网上报名信息单到我校设有初试考试点的城市,就近参加我校招生考试初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向我校在外省 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或拔打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35712、68935774) (三) 到校报名确认日期及要求: 1. 完成网上报名后,到校确认日期:2014年1月14日—16日,9:00-12:00,14:00-17:00 2. 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 网上报名信息单; ② 考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 学校同意该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在校年级、品行表现); ④ 同底一寸证件近照四张(如通过专业三试参加体检时再交一张) ⑤ 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3. 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上交材料概不退还)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4. 报名确认手续可由考生家长代为办理,考生不必前来。 5. 本校不接受电话或函件报名。 四、 考试时间
详见院内通知。所有考试谢绝家长参观,学生参加考试期间,学校将在考场外为家长安排等候考生的临时休息场所。 六、 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一) 芭蕾舞、中国舞专业
(二) 歌舞专业
注:我校保留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 文化考试、体检、骨龄检测
八、 考试费用 1. 报名初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100元; 2. 复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3. 三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4. 体检、骨龄检测:按照有关检查、检测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并在考试期间向全体考生家长公示。 九、 考试流程 1. 专业初试:通过专业初试的考生由考委当场宣布,并发给复试通知单。 2. 专业复试:专业复试考试前由招生就业办公室为考生编制考号。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进行打分,于三试 <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北京舞蹈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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