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舞蹈学(含师范、非师范专业方向)(面向江苏考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我国近现代音乐教育的发源地之一,坐落于誉有“东方最美丽”的随园校区,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历经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南京大学音乐系、南京师范学院音乐系和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2000年改建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被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现为“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是“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和舞蹈学(师范、非师范),拥有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和博士后完整的音乐与舞蹈学人才培养体系和多种办学层次。面向国内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到国外留学深造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2013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2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招生专业、学制
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 |
科类 |
学制 |
科别 |
专业考试形式 |
备 注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 |
四 |
本科 |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
|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
艺术 |
四 |
本科 |
该专业只招收在江苏省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 |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 |
艺术 |
四 |
本科 |
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且须参加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
|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 |
艺术 |
四 |
本科 |
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
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 |
艺术 |
四 |
本科 |
|
舞 蹈 学 |
艺术 |
四 |
本科 |
考生须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
1、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2、进校一年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分为舞蹈学(师范)和舞蹈学(非师范)两个专业(方向)。 |
(二)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3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三)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1、信息确认:参加音乐类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22-24日(每天上午8:30至晚上21:00)在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逾期不再办理。 2、报到时间:2012年12月7-8日。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 4、考试时间:2012年12月9日下午笔试,2012年12月10日开始面试。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6、考试内容: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须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器乐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考生可在报名时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其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具体考试细则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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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考:音乐学(含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含师范、非师范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20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6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其中报考音乐学(含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的考生,其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要求位于全省前600名。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4、考试内容:
A、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考试科目:
①音乐理论基础:含基本乐理、练耳和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50分。
②音乐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含键盘),只需任选一项,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演唱(奏)曲目,演唱(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音乐文论阅读与写作:材料分析和音乐作品评述或音乐现象评论,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B、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 器乐(含键盘)演奏2首曲目,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唱:满分为7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满分为8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C、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考试科目:
①专业技能:器乐(含键盘)演奏2首曲目,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视唱:满分为70分;
③视奏:满分为80分。
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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