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2/5/2 来源: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侧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立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第四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参加2012年高考(微博)报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身体健康。 第五条 收费标准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1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1020元/学年。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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