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师范大学国家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舞蹈专业)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1/1/18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2011年国家普通高校 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收专业、学制
备注:民语言为民考民考生,本科五年含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不预科,本科四年。民考汉考生,本科四年,以上考生身份特征以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为准。 【免费师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0年开始面向新疆考生实施免费师范生招生政策,免费师范生就读期间免学费、教材费及住宿费,自主择业,具体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新政办发【2010】25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最新政策执行。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1年我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省、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招生,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及地州、市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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