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0/5/24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0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公布如下:
1.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在山东省的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专业以及在江西省的艺术设计专业媒体设计(影像设计)方向进行术科单独测试,在录取时均使用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校考成绩。其他招生省份和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