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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对清华大学等10所高校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8/11/13 来源:不详

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分局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同意清华大学等8所高校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的函》和《关于同意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2008年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的函》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8所高校200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列入我省艺术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2008年艺术高职(专科)专业招生,涉及到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先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后须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考试。

     望广为宣传。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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