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海南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整理:艺路网 日期:2009/12/9 来源: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代码为10589)
办学地点:海甸校区(学校主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学历教育
办学特点: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全国22家华文教育基地之一、全国46家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之一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将面向全国12个省(区)招生。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说明: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0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条件:
1、符合本省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艺术考生(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仅招艺术文考生)。
2、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化课考试) 且为英语语种考生。
3、除海南考生外,其余11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须取得省统考合格证后方能参加我校在生源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4、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绘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考生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9年1月1日出生),女,身高1.72米以上(含1.72米),符合专业模特要求的基本条件。
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海南省采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同时获得统考合格证),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2、音乐表演(器乐古筝)和音乐表演(器乐二胡)专业录取时按照古筝和二胡测试成绩进行单独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高考体检身高结果必须是1.72米以上(含1.72米);
4、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录取;
5、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考生参加考试所需材料:身份证和有效证件或证明(证件原件审核后交复印件);按生源省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如省统考合格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
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当地考点和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ainu.edu.cn公布。表中待定的内容,在与各省级招办联系确定后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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