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录取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9/3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在重庆市艺术本科A段(美术)录取最低分
备注:除摄影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均专业一志愿满额。依据《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对于进档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在重庆市艺术本科A段(其他)录取最低分
备注:除音乐学(教师教育)、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外,其余各专业均院校一志愿录取满额。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类各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60,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5)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60。 (6)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获取更多信息请登录: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网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重庆师范大学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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