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招委〔2012〕22号文件规定要求,我校2013年音乐类、表演类、摄影类专业,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各专业方向合格分数线如下:
代号
专业方向
科类
计划
合格线
01
音乐表演(声乐)
艺术文
15
77.067
02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女生)
20
76.25
03
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男生)
5
83.93
04
形象设计与策划(女生)
79.5
05
形象设计与策划(男生)
79.51
06
摄影
45
58.875
07
艺术理
30
57
“专业考试合格证”将于四月上旬寄发,请合格考生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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