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江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3/4/14 来源:长江师范学院
一.专业合格分数线
二.招生计划
我校已将合格分数线在网上公布,考生可根据合格分数线知晓自己是否合格,如需要专业合格证的合格考生,4月1日后根据成绩查询栏目网页上的提示在打印系统中自行打印。 四.几点说明 1.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 2.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设在我校美术学院,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设在我校音乐学院,舞蹈(体育舞蹈)专业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长江师范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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