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7/2/20 来源: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湖北省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 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湖北文理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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