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6/7/18 来源:西安美术学院
我院2016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在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现将拟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网站和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状态和相关招生信息。 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录取通知书查询”栏可查询录取状态:http://www.xafa.com.cn/bsbm/auth/searchnote/ 咨询电话:029-88222342 、88247882 其他说明: 1、《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8日以后统一通过EMS邮寄,任何人不得代领。 2、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3、我院2017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已修订,请考生在9月份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6年7月18日 录取原则 1.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及音乐类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所有专业需省统考合格),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我院。 2.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文化课自划线院校之一,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绘画、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雕塑、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4.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规则为: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5.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应达到陕西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西安美术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信息不断调整变化,艺路网—中国艺术院校招生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相关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优秀艺术院校推荐
相关文章
|
最新艺术高考信息
艺术留学招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