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10/12 来源:阳光学院
阳光学院2013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
阳光学院2013年艺术类录取办法:音乐学、美术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我校设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还要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在各省招办投档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所在省高招办有规定艺术专业统一投档和录取原则,按所在省规定的原则执行)。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阳光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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