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整理:艺路网 日期:2015/6/26 来源:兰州城市学院
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甘肃省提前批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兰州城市学院2014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对外公布,考生可电话咨询学校招生办,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7601082 15193177270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河北美术类、山西美术类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省份与专业考试只需参加本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我校认可艺术统考成绩。 音乐、美术、舞蹈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国际乘务方向)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50%+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成绩满分为750分)。 延伸阅读: 查看更多关于兰州城市学院的信息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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